台灣遠傳電信昨日舉行股東會,通過向中移(00941)發行4.44億股新股,董事長徐旭東預期,兩岸監管機構可於年底前批准有關交易,但會以平常心看待。不過,台灣的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李大嵩重申,依照目前相關法律規定,不允許遠傳與中移的合作。
寶島當局拒放行
徐旭東表示,與中移合作有利雙方於採購、漫遊、數據與增值服務,以及網絡與技術等多方面的發展。他又指出,會以平常心來看待與中移的合作。遠傳副董事長楊麟昇則表示,希望遠傳與中移的合作方案能夠通過,因為是次合作跟公司與其他國際企業的合作方案沒有分別。他又指,與中移的合作重點在於策略合作而不是股權,相信雙方的合作將帶給遠傳及台灣不同產業更大發展空間。
不過,李大嵩昨日強調,目前相關法規不允許遠傳與中移的合作,又指NCC對兩岸電訊事業合作的政策,建議經濟部先從開放第二類電訊事業合作着手,之後再配合政府政策,循序漸進地開放兩岸電訊事業進一步的合作。
中資電訊股下挫
昨日中資電訊股偏軟,中移跌2.51%,收77.8元,聯通(00762)及中電信(00728)分別跌5.86%及2.74%,分別收10.6元及3.55元,聯通更是第二大跌幅藍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