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勤思承認,現時香港上市公司的供股時間表較新加坡長約兩周,較倫敦更長約三至四周,考慮到現時環境下可能有更多公司供股,及較長的供股時間會令風險及成本增加
他表示,不少投資銀行向港交所反映本港供股時間(需時約6至8周),實在過長,影響公司再融資,故港交所將會研究供股的程序是否可加快,但現時並沒有要縮短多少日的目標。他表示研究過程會考慮本港的獨特環境,包括過戶處及中央結算系統等,並強調會充分考慮小股東之利益,其參與供股的權利等等。
可仿英縮供股時間
負責滙控供股的中央證券登記,其交易管理董事鍾絳虹表示,投資銀行亦曾與他們探討縮短供股時間表的可行性,她並認同時間太長會增加包銷商風險,建議可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現時英國宣布供股,翌日已是紀錄日,但香港要有暫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讓投資者知悉,需時達14日,她建議可考慮縮短這14日的時間。
此外,英國不設額外認購供股,但香港有額外認購,這又涉多一、兩個工作天。她認為本港可效法英國模式。
除了縮短供股時間表之外,狄勤思表示,考慮到金融海嘯下,不少公司因為一次性的公允值變動,未必能夠符合現時新股要有3年的盈利要求(即最近一年盈利最少二千萬元、及之前兩年累計盈利最少三千萬元),加上現時不少市場都不再以盈利測試做要求,港交所將會檢討首次公開招股的盈利測試要求,稍後會發出諮詢文件。
研究方向包括是否容許盈利受一次性公允值變化影響的公司,若具有健康現金流及營運溢利,仍可申請上市。
港交所已與證監會進行溝通,並計劃於短期內與上市委員會討論。他不認為檢討是與申請上市數目下跌有關,指仍收到不少上市申請。
據悉,港交所早前委聘檢討本港上市機制的顧問,亦建議檢討現行對主板上市新股的盈利測試要求,改為只需證明最近三年有盈利能力,或三年累計盈利最少一千萬元就可以申請上市。
着手簡化上市程序
對於外間常批評本港上市程序繁複,需要多次查核、回覆問題及大量文件處理,狄勤思表示,會簡化新股上市程序,減少不必要的文件存檔,令上市過程更集中,並會與投資銀行及律師等,面對面直接傳達雙方的意見,確保上市過程可以更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