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殺兩人案台死囚改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南歸仁鄉四十一歲男子謝志宏,早年被控夥同另一男子合謀性侵一名十八歲陳姓女學生,把路過的張姓農民滅口。謝男經多次審訊被判死刑定讞,台南高分檢去年發現警方所撰供述有異,向法官聲請再審。案件昨日在台南高分院宣判,裁定謝志宏無罪。

案發二○○○年六月二十四日,陳女遭到性侵後,再被捅四十八刀慘死,張姓農民路過目擊事件,也被連插五刀殺死。警方拘捕兇手郭俊偉,郭咬定謝志宏是共犯。台灣的最高法院二○一一年五月判處郭、謝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定讞。

檢方發現警方沒充分證據

案件再審時,檢方指出,謝男自白殺人的警訊筆錄現已失蹤,沒有證據力,謝男無殺人動機,雙屍命案不可能由兩人先後持同一蝴蝶刀所殺,認為陳女及張姓農民均是郭俊偉一人所殺;郭俊偉堅持謝男參與殺人,但其供認謝男殺人過程交代不清,供詞前後不一,可信度成疑,最終裁定謝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