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港新論調 弦外之音誰聽懂

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日前在中共中央機關刊物《求是》雜誌撰文,解讀中共十九大報告對香港的要求,當中一些提法頗有新意,還有一些弦外之音也值得關注,但香港有誰聽得懂呢?

這篇文章題為《深刻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香港工作的重要論述》,提出需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六對關係」,包括: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融入國家與自身發展的關係,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關係,港事港辦、港式思維與內地方式、北京思維的關係,一國和兩制的關係。其核心思想是國家憲法不容挑戰,國家主權不容分割,國家政權不容挑釁,國家安全不容破壞,國家權威不容置疑;在一國的前提下,特區自治才能實現,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王志民這篇文章傳遞了中央對「一國兩制」的新提法,是一篇重頭文章,但從現實來看,卻沒有在香港各界激起多少漣漪。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香港反對派早就立場先行,抱着自治高於一切的教條不放,對中央新論述充耳不聞;二是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對這些指導性的論述內心反感,故意淡化處理,秉持「你說你的,我做我的」立場,他們認為中央年年有精神,但說了又怎樣?能奈他們何?還不是要依靠他們來施政?

豐碑無語 行勝於言

中央的聲音在香港被淡化被曲解被掩蓋,早已司空見慣。無論是國家領導人苦口婆心也好,涉港官員的疾言厲色也罷,偶爾能夠引起一陣關注,但時間一長就隨風而逝,沒留下多少痕迹,也正因為此,不少港人笑話中央只會「打嘴炮」,空話連篇。諸如此類的現象層出不窮,嚴重影響中央在香港的形象與權威。

俗話說,豐碑無語,行勝於言。中央在對港問題上確實口水太多,左一個新精神,右一個新論述,香港人若聽不進去,又有何用?既然中央說擁有全面管治權,就應該拿出全面管治權的樣子,在行動上真正落實全面管治權。以中央對特區政府主要官員任命為例,這是一項實質性的全面管治權力。但現在的問題是,特首向中央推薦司長、局長之後,中央沒有正式機構和渠道對這些司長、局長的政治立場、個人私德、財產合法性進行審查,很多時候無奈收貨,結果剛任命完,這些司長局長就爆出一系列醜聞,讓中央猝不及防。假如中央在港有專門機構光明正大的負責此事,又何至於如此被動?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並不在於說,而在於落實,與其千言萬語,不如一錘定音,該做的堅決做。香港反對派或許不習慣不接受,但如果中央立場堅定,將全面管治權實施到位,將規矩立到位了,港人慢慢就會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