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黑龍江大慶市一名五十多歲女子,竟在十九年間先後和廿名男子結婚和離婚,她曾一年離婚四次、和同一個人離婚三次,最短的一次婚姻僅維持八日。女子曾因為欠錢不還被前夫起訴至法院,婚姻登記處職員認為女子有「婚騙」可能。
根據婚姻登記處紀錄,女子在一九九七年第一次結婚,但未有離婚紀錄,可能是起訴離婚,所以未紀錄在系統內。一五年,女子和第二位前夫復婚,惟婚姻只維持兩個多月。此後不到一年,她又結了三次婚,最長一次維持半年。
婚姻登記處主任于洋表示,一名老翁喪偶之後娶了該名女子,兩人相差二十多歲,結婚不久後離婚,女子更借錢不還,遭到老翁起訴到法院。法院其後裁定老翁勝訴,並將女子的工資卡扣押作還款用;未料兩人其後復婚,但又再離婚,老翁稱女子為了將工資卡騙回來才復婚,惟她沒有得逞,便再提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