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刑事警察局前主任秘書許瑞山等六名高級警務人員,前年四月在新北市三重區投資經營地下賭場,分別被控涉索賄、包庇投資賭場等罪,許被檢方求刑十五年。新北地檢署前日宣判,認為涉案賭場屬家庭式規模,獲利不足支付檢方指控每月高額的投資分紅,依證據不足判六人無罪。惟許因另與妻竊佔陽明山國有土地各被判囚五個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