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愛滋妓賣淫打真軍

性都東莞驚現愛滋妓女,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近日受理首宗「傳播性病罪」刑事案件,案中卅二歲的女被告明知自己有愛滋病,但仍然從前年九月開始於石排鎮從事賣淫活動,期間女被告更多次與多名嫖客進行性交易時未有戴安全套,女被告最終在去年九月賣淫時被警方拘捕,經檢測後揭發其帶病賣淫。目前該案於刑庭審判庭審理,罪成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東莞卅二歲王姓女子於○七年於家鄉貴州經檢測後確診感染愛滋病,但其仍自一二年九月開始,於東莞石排鎮谷吓村舊圍魚塘附近一間出租屋內從事賣淫活動。王在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的情況下仍與多名嫖客進行性交易,亦未有要求對方戴上安全套。

王於一年之內持續從事賣淫活動,至去年九月底,王與一名男子商議好以卅元人民幣的價格進行交易,惟該男子仍然沒有自覺或被要求戴安全套。期間警方掩至將兩人抓獲,經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王對HIV-1抗體呈陽性反應,被檢方以涉嫌「傳播性病罪」將其起訴。

案件早前於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為該院歷來首宗同類案件,王亦對指控供認不諱。法院稱,「傳播性病罪」即是已知患有愛滋、梅毒等嚴重性病下仍然賣淫,無論有否採取安全措施或有無人感染,罪成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以罰款。如有嫖客染病,罰則將更重。

「性都」感染個案增一成六

另外,被外界稱為「性都」的東莞愛滋病感染亦有上升趨勢,東莞去年一月至十月的愛滋病毒感染者五百八十三例,同比上升百分之十六。當地去年更曾傳出有二千多名夜總會小姐患有愛滋,其後被當局闢謠澄清,外界估計當時已有嫖客與王交易時「中招」,因而發展多個版本。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