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多名婦女
被告弗拉霍維奇(Veselin Vlahovic)被指犯下多項殺人、強姦及搶劫等罪名,包括殺死卅一人、強姦多名婦女,折磨及搶劫多名非塞爾維亞居民。法官博日奇指他曾在一對兄弟的母親前將兩男割喉,再殺死其母及強姦兩人的妻子。多名目擊者亦指被告曾強姦孕婦或在小孩前強姦其母。
被告戰後先後逃到塞爾維亞及黑山,因持槍行劫而在黑山入獄,不久後逃獄。他一○年於西班牙被捕,同年引渡至波斯尼亞受審。控方指被告其中六項罪名不成立,雖被重判仍打算上訴;而被告的代表律師亦指部分罪狀無足夠證據,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