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少數執行死刑的已發展國家,去年執行四十三次處決。美國各州在七十年代中期開始審視死刑,目前有三十六個州實施死刑。而囚犯有權選擇陪審團,後者須全體通過才能執行死刑,因此流審率高,即使判了死刑,由於上訴程序曠日持久,令刑期一拖再拖。美國史上曾使用絞刑、槍決及電擊,現多以注射停止呼吸或心跳的藥劑來行刑,並不公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