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福建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被控走私及行賄案,昨早在廈門市中級法院開審。審訊持續約三小時,至中午完結;今明兩天法院將繼續審理此案。官方新華社報道,賴昌星部分親友、部分群眾、國家工作人員,以及人大、政協委員均有到場旁聽。
據悉,昨只有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四家媒體,獲准從北京派記者進入法院旁聽;其他媒體均被攔截在法院外,當局只在法院西側劃出一區域供記者拍攝。有媒體引述當地民眾,開庭前法院附近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大批武警和公安在場戒備。
新華社報道,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今年二月向廈門中院提起公訴,指控賴昌星犯罪集團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賴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廈門遠華案被視為建國以來最大宗走私案,涉及貨物總值達五百三十億元人民幣,逃稅三百億元。賴昌星在九九年潛逃到加拿大,去年被遣返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