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批准設立「紅燈區」!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具爭議性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維法)修改案,授權地方政府設立俗稱「紅燈區」的性交易專區,由過往被批不平等的罰娼不罰嫖,改為在專區進行性交易,娼嫖皆不罰。地方政府擔心招來民眾反感,十二縣市表態反對,拒劃出專區,令台灣恐出現娼嫖一律皆罰的局面。有性工作者組織直斥是政策倒退,指中央踢波給地方,行徑偽善。
娼嫖非刑事化議題在台灣一直備受爭議。○九年,國民黨立委提案,為挽救低迷經濟,把娼嫖非刑事化,估計每年帶來一百八十億新台幣(約四十六億港元)稅收,令全台經濟得益,掀起討論。同年十一月六日,大法官會議就九一年頒布的《社維法》中罰娼不罰嫖的法規進行解釋,認為違反憲法公平原則,頒布有關規定兩年後失效。立法院昨日進行朝野協商,通過行政院提出的修正案。
修法案授權地方政府設置性交易專區,專區內娼、嫖者皆可免罰;專區外,娼、嫖兩者皆罰,最高罰款三萬新台幣(約七千七百港元),牽線安排性交易者,最高罰款五萬新台幣(約一萬三千港元)。而在地方政府設立專區前,除已獲發牌的十一戶合法妓女戶、共四十九名性工作者外,其餘娼嫖雙方均會受罰。警方表示,將盡快訂出裁罰基準,未來有三個月宣傳期,期內會酌情考慮處罰輕重。
修法案未規定地方政府劃定紅燈區時限,地方政府反應消極。台北、台南、桃園、宜蘭及澎湖等十二個縣市表態反對,台北及基隆均以人口密集、有負面影響為由,不考慮設置。台東縣長黃健庭直指紅燈區會污染台東環境。其他十個縣市則稱要全盤了解、從長計議。
民間反應不一,有民眾擔憂治安惡化,助長黃色事業,令外國妓女湧入台灣。有婦女團體則指中央卸責,將燙手山芋扔給地方。日日春協會等性工作者組織昨在立院大門外抗議,指成年人互相同意的性交易不應受罰。
駐台記者張偉御、包克明、張孝義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