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報道】對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通過,台灣性工作者們有何反應?本報記者深入艷名遠播的台北市萬華區,專訪在此營生流鶯們的看法,她們對立法結果並非她們期望的「娼嫖皆不罰」難掩失望,但認為總算能夠有口飯吃,不用躲警察,但對於哪裏會有性交易專區她們也感到惘然,擔心最終成為空頭支票。
午夜的三水街,兩名制服警察騎着電單車巡邏,本來站在街邊的婷婷,立即巧妙的閃避到小巷裏,街上的姊妹們也都不約而同的消失在街頭。台北市萬華區在當年廢娼之後,多屬街上拉客的流鶯,部分流鶯承租套房作為工作場所,除了節省成本,還能避免在酒店做生意被警方盤查。
來自宜蘭五十歲的婷婷說,如果有其他的謀生能力,誰願意這麼大年紀了還站在路邊找客人?同樣是五十歲,來自雲林的小雪說,為了生活,她不得不在路邊找客人,下雨天要淋雨,生意不好還要提防被警察抓,為甚麼一定要這樣躲躲藏藏?
警察離開了,女郎們才又回到街邊的位置。婷婷說,警察經常會這樣巡邏,她們就必須適時的躲起來,警察不會到小巷裏,但若來不及躲起來,警察就會把她們抓進警察局,不是被關三天,就是罰三萬元新台幣。沒有錢的她們只好選擇被關,最少還有免錢飯可以吃。流鶯們表示,性工作為甚麼要被處罰?她們也應該有尊嚴,她們期待再度修法,娼、嫖都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