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產六合彩報走私內地為禍不淺屢釀悲劇。湖南郴州一名無知村婦疑受六合彩報等荼毒,瘋狂銷售地下六合彩以牟取暴利,自去年二月以來,她共接受九十一期投注,涉及金額約十九萬元。當地法院前日以非法經營罪判其監禁三年,緩刑五年,並罰款三萬元,近期罕見。
因銷售地下六合彩獲刑的村民李良花,是蘇仙區荷葉坪鄉長青村人。自認為經營私彩可以暴富的李婦,自去年二月開始銷售地下六合彩,並積極為上線莊家肖小毛(另案處理)接受彩民投注和登記賭注,再將所收受的賭資交給肖,然後按所收到賭資收取百分之八的報酬。
經警方調查,李婦先後接受九十一期地下六合彩的投注,收受彩民投注金額高達十八萬九千多元,從中非法獲利一萬二千多元。去年十一月十二日晚,李在家中登記地下六合彩碼單時,被警方當場抓獲。警方還當場繳獲其用於登記碼單的收據四本、地下六合彩統計表一本,以及其他六合彩印刷品。案發後,李全部退還了違法所得。
負責審理此案的蘇仙區人民法院認為,李良花違反法律規定,夥同他人擅自銷售國家禁止經營的地下六合彩賭博業務,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鑑於她是從犯,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退贓,有悔罪表現,故依法減輕其刑罰。
因受走私入境港產六合彩報等荼毒而沉迷地下六合彩賭博,走上不歸路的內地民眾難計其數:廣西柳州一間外資企業的女出納員,因賭地下六合彩而挪用公司近七十萬元,日前被判監六年。今年六月,廣州一國企董事長也因挪用五千七百多萬元公款,償還地下六合彩賭債,被判監十五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