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羅湖區法院受理一宗騎呢官司,一名三十三歲男子聲稱在東莞的藥房購買兩盒避孕套,包裝上寫明「防早洩」。豈料他使用後不僅出現下體痕癢過敏,還屢屢早洩。他一怒之下,前日入稟法院,將涉事的避孕套生產廠和藥房告上法庭,索取一百萬元精神撫慰金。
原告人姚先生稱,今年一月,他在東莞一間藥房花了三十六元六毫買了兩盒避孕套。他坦言,因見該品牌的包裝上寫明「超凡持久」,還標明「防早洩」,當時心想每個男人都會想威猛一些,加上該藥房屬正規藥店,故未有懷疑。
姚聲稱,初次使用避孕套時,確實感受到明顯效果,但一周內使用三次後就開始不適,生殖器出現輕微發炎。起初他以為是性生活時間過長所致,遂停用該避孕套,症狀在一周後不藥而愈。未料他之後竟發現自己的性能力明顯下降,屢屢早洩,使他深受困擾。
為此,姚先生決定將涉事的避孕套生產廠和藥房告上法庭。
他認為,兩被告為謀取暴利,置消費者安全於不顧,故意將未經臨床驗證的產品投入市場,又故意對該產品作虛假功效宣傳,惡意欺騙、誤導消費者,令他蒙受財產與人身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