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拉考卡斯(Tony Rackauckas)指控豐田違反加州有關公平經商的法例,刻意向消費者隱瞞汽車缺陷,要求豐田為每一項違反相關法例的行動,懲罰性賠償二千五百美元(約一萬九千五百港元),再加上律師費和調查費。
彭博社報道,豐田正面臨最少一百一十宗有關汽車突然加速的集體訴訟,以及最少三十三宗因汽車突然加速導致有人受傷或死亡的個人訴訟。
豐田在網站發表聲明,表示正把協助讀取汽車失事記錄儀資料的軟件升級,而升級軟件兼容所有汽車;又指部分傳媒錯誤描述豐田如何使用及披露來自豐田和凌志汽車記錄儀的資料,強調當局要求交資料時,豐田都會交出所有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