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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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釋放

轟動全國的湖北巴東娛樂場所女服務員鄧玉嬌疑不堪受辱,刺死刺傷官員案昨開審。巴東縣法院以罕見「極速」方式將案件一審判決,指鄧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屬於防衞過當,但鑑於鄧為心境障礙,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鄧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予刑事處罰,即時恢復自由。有專程到法院聲援鄧玉嬌的民眾認為,判決結果是一次輿論壓力的勝利。 

「鄧玉嬌案」庭審於昨日上午在巴東縣法院開始進行。案中被告、被外界稱為「烈女」的鄧玉嬌紮起頭髮,身穿白色T恤、深灰色七分褲出席。她身體略顯虛弱,但精神狀態良好。整個庭審期間,鄧的說話不多,聲音也比較小。

拒陪浴遭兩官糾纏辱罵

據法院的起訴書指,上月十日晚,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副主任黃德智、鄧中佳等人酒後到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娛樂城玩樂,期間黃德智強迫要求賓館女服務員鄧玉嬌「陪浴」,但遭鄧拒絕。

鄧貴大、黃德智對此極為不滿,對鄧玉嬌進行糾纏、辱罵,在服務員羅某等人的勸解下,鄧玉嬌兩次欲離開房間,均被鄧貴大攔住並被推坐在身後的單人梳化上。當鄧貴大再次逼近鄧玉嬌時,被推坐在單人梳化上的鄧玉嬌從隨身攜帶的包內掏出一把水果刀反抗,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的右臂受輕傷。

經過近一個小時的法庭辯論後,法官上午十一時宣布了判決結果。法院認為,鄧玉嬌在遭受鄧貴大、黃德智等不法侵害的情況下,反擊行為具有防衞性質,但屬防衞過當,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鄧玉嬌在案發後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而經法醫鑑定,鄧玉嬌為心境障礙。據此法院判決對鄧玉嬌免予刑事處罰。

鄧玉嬌及其家人亦對判決表示滿意,鄧已表示無意上訴,回家後將先把病治好。對於各界的關心和支持,她眼泛淚光地表示感謝,哽咽說:「將來我會多做善事,回報政府和社會。」其母就為女兒的防衛行為造成傷亡致歉。

譽為輿論壓力的勝利

據悉,在案發初期,當局是以故意殺人罪將鄧玉嬌拘捕,還將她送入精神病院,其後有各地網民、學者聲援鄧玉嬌,並要求有關部門追查真相,令當局在處理案件時出現變化。

到了上月底,警方認為鄧玉嬌行為屬防衞過當,改控她故意傷害罪,出庭前她一直被監視居住。同一時間,早前以受害人自居的涉案官員黃德智和鄧中佳被撤職,其中黃更被開除黨籍及拘留。

支援鄧的民眾普遍對判決感到滿意,有網友指這是「法制進程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公道自在人心」,判決結果是一次輿論壓力的勝利。但有到場支援鄧的民間團體稱,雖然在全國關注下,宣判結果相對較好,但涉案官員的強姦罪名仍未被究責,這並不是「最好的結果」。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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