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近年來雖然掀起問責風暴,不少省部級官員因重大安全事故被問責下台,這固然對平息民怨、穩定局勢有所裨益,但遺憾的是,很多問責官員在下台一兩年之後,又悄悄官復原職,使問責制形同虛設,老百姓的怨氣反而更加高漲。
更重要的是,一些問責亦不公平,有關係有門路的官員往往大事化小,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而一些沒背景沒後台的官員,往往成為替罪羊。以臭名昭著的三鹿毒奶粉案為例,冀純堂不僅黨內和行政職務被免,人大代表資格亦被中止,而吳顯國只是被免去市委書記一職,不但仍保留中央候補委員職務,而且還參加中央黨校進修班,隨時準備復出。
眾所周知,中央候補委員一職位高權重,中共十七大總共選出一百六十七名中央候補委員,除掉中央部委、解放軍、中央企業所佔名額外,各省平均不到兩名。中央候補委員可以參加中央決策,討論黨內的大政方針,具有真正的實權。可以說,三鹿毒奶粉案對吳顯國的問責很不徹底,不僅民心難服,官心亦難平。
處罰不同 有失公允
熟悉中共體制的人都清楚,書記是真正的一把手,市長只是二把手,遇到重大決策時,沒有書記的首肯,市長不能自作主張。就以震驚全國的三鹿毒奶粉案為例,沸沸揚揚幾個月,舉世震驚,人命關天,群情激憤,石家莊市當局居然還敢做出瞞報、遲報的決策,若沒有吳顯國一手遮天,冀純堂也沒這個膽。但如今,冀純堂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而吳顯國卻逍遙事外,這多少有失公允。
其實,問責要真正發揮作用,就不能遮遮掩掩,更不能親疏有別,對失職官員心慈手軟。三鹿毒奶粉案,全國受害人數達三十多萬人,這些受害者都是在襁褓中的嬰兒,未懂人事就被摧殘,這種罪行簡直人神共憤,而且國家形象亦受到極大衝擊,很多原本因奧運而對中國有良好印象的外國人,因此改變了對中國的看法,整個國家為此付出極大的政治和社會成本。
因此,對當中失職官員應加重懲罰,不僅要將他們削職為民,還要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殺一儆百,以慰民心。
宋朝范仲淹選官,「寧可一家哭,不讓一路哭」,對於有問題的官員堅決淘汰。范仲淹這種政治眼光,當今又有幾個人有?事實上,對失職官員的放縱,就是對老百姓的最大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