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總會昨日召開董事局會議,議程包括處理港超聯球隊新簽球員能否在復賽出場、來季是否添加外援名額等問題。最新結論是國際足協(FIFA)容許足總「特事特辦」,每支球隊的新簽球員可以在復賽上陣。
國際足協(FIFA)月初公布的新指引,規定所有屬會聯賽的球隊,應利用停賽前原有陣容出戰復賽,這決定一度引起各支參與8月復賽的港超球會關注。足總主席貝鈞奇在上周的超聯會議後,曾透露會去信FIFA尋求讓港超聯「特事特辦」,酌情允許香港聯賽在復賽後,能讓新加盟球員為新東家上陣。「貝主席」昨日於董事局會議後,交代最新情況,他指足總已獲授權,延伸「失業球員」註冊期至8月21日(按足總規則,冬季轉會窗失業球員註冊限期為3月27日),讓已經與舊主完約的球員,以失業球員身分在新東家重新註冊,以解決球隊新簽球員本身未能為新球會效力的問題。
足總總幹事袁文川解釋,FIFA授權足總將「失業球員」(或稱無合約球員)註冊期(足總章則第H.5條)由3月27日延長至8月21日,讓本身與舊東家在5月或6月完約的球員,在8月復賽的今季港超聯,利用無合約球員身份加盟新東家並參賽。袁文川指出,只要6間參與復賽的球會,能夠證明球員在與新東家簽約前沒有舊球會合約在身,而球員在註冊時持有與新東家的合約,即使球季暫停前為舊東家出過場,均能參與復賽。
袁文川稱,這個「失業球員」註冊期本身不受FIFA條例約束,各地協會可自由制訂限期,因此足總今次能靈活地延長註冊期,以解決新球員未能為新東家在復賽上陣的風波。
另外,上周二足總超聯會議期間,有球會代表提出來季港超聯新增一個,專為國腳級或曾踢過頂級聯賽的球員而設的外援出場名額,讓本地球隊引入高質素外援,提高賽事水平及關注度。袁文川會後稱,此建議雖然在上一次董事會議遭否決,但因為上周該球會代表提出修正案,如該外援應曾為國際排名頭50名的國家隊上陣,因此董事局認為提議值得重新考慮,但需要再由各個超聯球會開會討論:「我哋都想睇吓9隊嘅意見係點,足總角色係平衡各方利益,我哋會透過會議同佢哋詳細研究。」袁文川亦提及,董事局已正式接納港甲球隊晉峰,來季提升至港超聯的申請,因此增加外援名額與否,都需要經過9支球隊的詳細討論。
圖/文:何彥霆、黃雋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