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毆機舖少年 4青年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15歲少年在旺角一間遊戲機中心內遭7名少年拳打腳踢,再被他們用滅火筒和塑膠告示牌襲擊,事後要切除脾臟。其中4名行兇少年早前在區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許肇強指,事主身材瘦削,毫無還擊之力,被告行為兇殘,令人髮指,若以監禁作刑罰,量刑起點會是監禁6年,但考慮到判囚或會令被告成為「根深柢固的不法之徒」,故判4名被告進入教導所。

事主需切除脾臟

4名被告依次為麥晟浠(17歲)、劉嘉楠(17歲)、胡嘉智(17歲)及黃展博(18歲)。控罪指他們在2020年5月16日,在旺角金雞廣場金雞遊戲機中心內,連同其他3名男子,意圖使一名姓林少年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的醫療報告及口供指,事主經歷切除脾臟等多次手術,「可以講係死過翻生」。事後他的免疫力減弱,經常出現頭痛、「手軟腳軟」及氣喘等狀況,須長期覆診及終身服用抗生素,嚴重影響日常生活,亦限制了他的工作選擇。事主於案發後曾任職倉務員,但只上班數天,便因身體不適而辭工。案件編號:DCCC 10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