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場大王認藏毒判感化

【本報訊】去年7月於跑馬地豪宅禮頓山發生女子墮樓案,警方調查女事主墮樓單位時,在現場檢獲可卡因和吸毒器具,事後控告單位的男戶主、即有「劏場大王」之稱的商人尹柏權管有危險藥物及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兩罪。尹於3星期前已在東區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天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尹15個月感化令。

59歲被告尹柏權被控於2020年7月26日,在跑馬地樂活道2號禮頓山一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微量可卡因。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即兩個由塑膠飲管及玻璃管且內有金屬網而組成的玻璃瓶。案件編號:ESCC 277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