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廣池遭電話滋擾 籲法律界加以譴責

【本報訊】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陳廣池昨天在區院處理一宗暴動案件期間,表示其官方電話不停受到「低端滋擾」,遭人不停傳真文件到其電話,他亦得知有其他法官及司法機構職員同樣受到滋擾。陳官嚴厲譴責這種行為,並公開告誡該些不法人士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例,又表示「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呼籲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德高望重的資深大律師、在大學或專上學院執教鞭者、任何有理智的市民,都應該旗幟鮮明地站出來譴責有關行為,而執法機關就要加緊調查。

曾處理黎智英涉欺詐案

陳官早前曾經處理壹傳媒黎智英被控欺詐案,他也審理過黃之鋒等人於2020年參與未經批准六四集結案,以及多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案件。就滋擾行為,陳官表示那些不法人士表面上已干犯「4宗罪」,分別是滋擾法官及司法機構人員、刑事藐視法庭、妨礙司法公正、破壞及挑戰香港一向引以為傲的法治。

司法機構表示,由於事件已由警方跟進,司法機構不宜評論。司法機構高度關注事件,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或司法機構職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嚴厲譴責。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政府絕不容忍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受到滋擾。任何人企圖以卑劣手法影響法官審訊,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滋擾行為有機會構成多項刑事罪行,違法者有機會最高被判處監禁7年。違法者惡意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干擾法庭程序,行徑令人不齒,他們不單止漠視法紀、踐踏法治,更會觸犯法律,必定要承擔法律後果。

陳官昨處理的是一宗暴動案,案中3名被告分別是莫震宇(34歲)、楊樂謙(21歲)、李其浚(23歲),他們涉嫌於前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案件原定昨天裁決,但鑑於有人就2016年旺角暴亂提出終審上訴,該上訴將於10月5日審理,而且涉及與本案相關的法律觀點,故把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再提訊。案件編號:DCCC 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