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因3宗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囚共20個月,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但他還有另外3宗案件正待審理,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保安局局長於今年5月運用《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凍結黎智英所持有的壹傳媒71%股份,以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合共1,800萬元資產。黎前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他可行使被凍結股份的投票權,案件已排期於7月22日上午提訊,由原訟庭法官陳健強處理。
原告黎智英把保安局局長列為被告。黎要求法庭頒布聲明,確認在港區國案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中,涉及凍結、限制、沒收、充公財產細則的附表3內,把「處理」財產一詞應用到黎的案件中時,並不包括黎直接或間接行使他持有的壹傳媒股份的投票權。黎又要求法庭頒發許可,讓他行使投票權,或對當局先前頒發、凍結黎智英資產的書面通告作出修訂。
此外,壹傳媒昨日公布,周達權已遞交辭任公司執行董事、營運總裁、執行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公司秘書之辭呈,熊自強已遞交辭任集團財務總裁之辭呈,兩者均自2021年7月2日起生效。
該公司亦於2021年7月8日以電郵方式自張劍虹的律師收到張氏的辭職信,內容有關其辭任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執行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成員以及其於集團內的其他職務,全自2021年6月30日起生效。由於張劍虹因涉及案件仍被收押,公司就其辭任的原因及與董事會是否有意見分歧及有關彼辭任之其他事宜,是否須提請公司股東垂注而言,將作進一步查詢。
在上述董事辭職後,壹傳媒董事會僅餘4人,分別為非執行董事葉一堅;獨立非執行董事Louis Gordon Crovitz、Mark Lambert Clifford及林中仁。
另外,聯交所已要求該公司就是否仍維持足夠的營運及資產水平,以保證其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持續上市地位提供詳細評估,並已就與公司相關的其他事宜作出查詢。倘公司無法滿足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其上市地位可能會受到影響。而壹傳媒於聯交所的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 案件編號:HCMP 9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