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法援假檢討賣豬仔

甚麼叫官字兩個口,講一套做一套,法援署署長鄺寶昌又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新鮮熱辣的兩面派事實令全城憤慨!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柯打政務司司長負責法援署檢討的話音未落,法援署竟然批出法援畀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身兼區議員的劉偉聰大律師,為首宗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辯護,既嚴重利益角色衝突,又疑犯為疑犯辯護,更批准濫用公帑公然對抗國家及特區政府的檢控,簡直是離晒大譜的滔天大醜聞!如今政務司司長換人,試問會有一個法援署的真正檢討和好的檢討結果嗎?

立法會的建制派議員對於如此混帳的法援署,必須果斷運用所有立法會的權力和工具介入,確保公帑不被濫用,確保法援制度不被濫用,而檢討應考慮下述7個真檢討的要求:其一,立法會司法委員會應派議員代表直接參與法援署的檢討,作成員也好,作觀察員也好,不要被假檢討賣豬仔,被法援署利用新舊立法會交接時期蒙混過關。其二,邀請資深和有見地的退休終審法院法官和檢控專員加入檢討,有他們的參與,可以防止「貍貓換太子」。

其三,責成法援署立即取消批出有控罪在身的大律師劉偉聰代表參與所有涉及反修例、反政府暴亂和顛覆性質刑事罪案的法援辯護律師費用。

其四,責成法援署立即就假爆眼呃法援事件向警方報案,追緝有關涉案人士歸案,把違法者繩之以法,停止有關批款並追回批出的款項。其五,設立恒常獨立監察法援署的委員會,成員包括議員及資深司法和法律界人士,接受投訴舉報,每年向立法會報告監察工作。

其六,改革派案的程序、標準、上限,令所有合資格律師、大律師機會均等接案,遏止包攬訴訟之風。

其七,必須嚴肅法紀,取締政官勾結,嚴懲利用虛假文件資料呃法援,粉碎黃色法律經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