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判囚 岑敖暉 袁嘉蔚 申保釋候上訴遭拒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等26人(其中2人已離港),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去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非法集會。其中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及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早前已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月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6個月和4個月。兩人指刑罰過重提出減刑上訴,並在昨日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保釋。法官彭偉昌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最終決定拒絕兩人申請,他們在等候上訴期間須繼續服刑。

案件涉及26名被告

本案原涉及26名被告,但其中羅冠聰和張崑陽已離港。除了岑敖暉及袁嘉蔚外,黃之鋒及梁凱晴亦已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被判囚10個月,梁被判監4個月。至於其餘被告方面,楊森和何秀蘭兩人就表示擬認罪,法官排期在今年9月9日聽取他們答辯。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與何桂藍共8人就已決定不認罪,會在今年11月1日起受審。餘下10人黎智英、何俊仁、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梁耀忠、郭永健、陳皓桓、梁國雄和朱凱廸,則仍未決定答辯意向。他們須在今年7月23日返回區院再提訊。案件編號:CACC 1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