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一萬平方米 團體質疑漁署放生 南大嶼郊園非法砍樹 僅罰$500

【本報訊】大嶼山芝麻灣郊遊徑附近一帶前年起被指有人非法砍伐大量樹木,面積涉約10,000平方米,部分更波及南大嶼郊野公園範圍,負責管理鄉郊及自然資源的漁農自然護理署卻輕視事件,有指有關人士事後僅被罰款500元。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去年曾向多個部門投訴,包括地政總署、規劃署、環保署及漁護署等,但全部都似乎束手無策,據他了解,涉及的私人土地於80年代購入,涉斬樹的是一間有意發展露營車生意的公司,打算將斬樹地段發展成營地,他批評,非法砍伐樹木只輕罰500元。

漁署:範圍涉私人土地

去年初,附近居民已發現有工程車輛在十塱營地附近的芝麻灣郊遊徑入口旁移除大批樹木,範圍甚大,有指涉及9個並非相連的私人地段,面積約10,000平方米。居民其後向漁護署投訴事件,據指僅獲回應,在私人土地砍伐樹木並非違法。漁護署其後向傳媒補充,在2019年12月接獲上址有人涉非法砍伐的投訴,發現該處曾進行樹木砍伐及土地平整工程,受影響範圍涉及南大嶼郊野公園內的私人土地。相關人士今年4月已被控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6月2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500港元。

謝世傑批評政府輕視事件,非法砍伐大量樹木的結果竟是罰款500元,直指懲罰欠阻嚇力,而且懲處「都係罰做工程嘅人,唔係發展商,500元買樹苗、搵工人再種樹都唔止啦。」他更擔心案例變相鼓勵其他發展商,日後為賺錢更肆意非法砍伐樹木。

謝質疑漁護署為何不以較嚴厲的法例控告當事人,如《林區及郊區條例》,在政府土地上非法砍伐樹木,最高刑罰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一年,質疑漁護署「放生」斬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