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購近年成為新常態,不少港人於海外網站選購產品後,經轉運及集運公司送貨到本港,既可解決賣家「貨不到港」的問題,亦可減低運費。消費者委員會進行實測網購,經12間轉運及集運公司購得的貨品從日本轉運至本港,發現由於轉運公司計算重量的方式不同,令運費最多可相差接近一倍。消委會提醒,選用轉運服務時應先了解及比較各轉運公司的收費詳情。
消委會實測,從日本網站選購3類商品,分別為易碎品、較輕但體積較大的商品,及較長的商品,透過12間轉運公司把貨物轉運至香港,實測結果發現,「實際重量」收費較「體積重量」(以不同體積收費)划算,7間公司按貨件的實際重量收費,轉運3件包裹的總收費由176至254元不等,平均收費為201元;餘下5間公司則按體積重量收費由264至528元不等,平均收費為395元,兩種計算方法費用相差近一倍。
收取貨件方面,是次實測中最快的是GPSS HK,於5天後已可供一併取貨;時間最長的則是MillionDEAL,需要22天,相差達17天;Gobuyship則用了17日,但其中一件貨品需遲8日才收到。消委會提醒,若選用轉運或集運服務時,應了解轉運公司計算貨件收費重量的方法,是否設最低消費及手續費等;選購前應留意拒絕承運的貨件清單,以免因無法付運,招致金錢損失;付款前要留意轉運公司的收費重量是否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