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正於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官司纏身,其中以他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最嚴重,他在該案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3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案件昨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由於案件將會移交至高等法院審理,法庭將案押後至7月27日作為提訊日,以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
73歲被告黎智英昨日由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應訊,他的妻子及女兒亦有到庭旁聽。黎智英涉及3罪,其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稱,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而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李離開香港。
控罪中提及的李及陳,該二人的案件已在上周四提訊,該案押後至於7月7日再提訊,稍後亦會交付高院審理。
案件編號: WKCC 43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