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醜聞不絕 劣迹斑斑 時任總編葉一堅 藐視法庭留案底

【本報訊】壹傳媒劣迹斑斑,旗下刊物牽涉訴訟被懲處已非首次,自創立以來可謂官司、醜聞、造假一籮籮。早於1999年高等法院審理一宗5歲男童被謀殺案期間,壹傳媒旗下報章《蘋果日報》曾刊登報道指該案的被告疑有孌童癖,令陪審團可能對該被告有偏見,主審法官認為有關報道令被告得不到公平審訊,下令解散陪審團。案件翌年重審,被告被判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律政司其後起訴《蘋果》和其時任總編輯葉一堅藐視法庭,兩被告同年底認罪需留下案底,《蘋果》並需判罰款10萬元兼付訟費。

《壹週刊》誹謗霸王賠款300萬

而生產和銷售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的霸王國際集團,亦於2010年在港興訟,民事控告《壹週刊》誹謗,並提出索償額逾6.3億港元,高院最終判《壹週刊》罪成,但只下令它須賠償300萬港元給霸王。法官指,涉案報道不負責任,事件令霸王損失逾3.9億港元,但因大部分損失來自霸王產品在內地銷量下跌,按內地法律原始發布者毋須為此負責,《壹週刊》因此只須賠償霸王的名譽損失及支付霸王八成訟費。對於高院裁處的賠償額「微不足道」,當時社會各界均認為對損失慘重的霸王極不公平,判決太輕手。

經歷多次的官司,壹傳媒仍未吸取教訓。去年10月,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揭露,當時網上流傳一份有關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的兒子亨特及其在中國生意的「情報」文件,可能涉及造假,發布者聲稱由香港《蘋果日報》委託撰寫,《蘋果日報》先否認涉事,惟黎智英其後承認助手Mark Simon有份參與,所用金錢則由黎的公司提供,Mark Simon在事件上道歉及辭去黎智英私人助理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