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林鄭應以齊桓公為師

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到港履新後,分別會見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及前特首,並且公開評論2019年反政府暴亂的性質。劉光源明確指出這場黑色暴亂是:「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開宗明義闡明了這場持續一年多的反政府暴亂的「顏色革命」性質及嚴重性、破壞性、複雜性、國際性,重申中央止暴制亂的決心和態度。

一位中央政府駐港機構的大員,兼且早已在中國外交戰線有豐富履歷的官員,如果不是早已熟悉和掌握香港的政治形勢和中央精神,可以作出這樣斬釘截鐵的明確定性見解嗎?

請那些手握權柄的特區大官高官醒少少吧!甚麼「社會事件」、「社會運動」、「示威人士」稱謂都是錯誤的,甚至還動用2,700多萬元為黑色暴亂外判研究做政治化妝,設法解套,都是逃不過中央政府的法眼的,還是老實一點依《憲法》和《基本法》施政吧。

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特首必須有明確的態度,政府的施政才會事半功倍。《韓非子》說齊桓公為了使國人不要奢侈浪費穿紫衣,首先他自己帶頭不穿,還特別對群臣說「吾嫌紫衣臭」,結果一傳十、十傳百,一個月內全國百姓都不穿紫色衣服了。可見領袖言行的影響作用是非常巨大的,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特區政府對於2019年反政府暴亂的定性及稱謂,與中央政府止暴制亂的說法大相逕庭,林鄭還在施政報告稱之為「社會事件」,導致電視電台新聞旁述和紙媒等也跟此口徑。去年中《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大官高官們仍然扭扭擰擰,不用「暴亂」二字,結果錯誤的影響和誤導情況便如齊桓公時代全城穿紫衣一樣。試問社會如此渾沌下去,香港又怎能夠真正做到徹底止暴制亂?

請林鄭月娥效法齊桓公以身作則,帶頭放棄「社會事件」錯誤稱謂,還「暴亂」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