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大欖郊野公園用地疑被非法砍伐以及非法傾倒大量排泄物,有消息指,有收集糞便的車輛,疑非法將糞便傾倒在郊野公園用地範圍,形成一個面積約標準泳池般的「大屎坑」,環境惡劣。據悉,地政總署、漁護署及環境保護署昨日分別派員到場視察,在坑洞等位置拍攝及記錄,期間有政府人員忍不住表示現場臭氣熏天。
據指,坑洞距離大棠有機生態園約100米,收集雞糞及人糞的車輛均會經大棠有機生態園正門進入後山,再到坑洞排放污物。坑洞所在位置在生態園及大欖郊野公園交界,附近有天然溪流,原為樹林;惟被非法砍伐之後變成坑洞,旁邊豎立一塊「政府土地」牌。
地政總署昨早最先到場視察,該署發言人此前曾確認,該處屬政府土地。而漁護署及環境保護署則於昨午派員前往坑洞視察,其中漁護署人員更在坑洞旁邊豎立警告牌,署方曾表示,正就有關個案進行調查,並與相關部門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經營大棠有機生態園的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前主席梁福元則表示,該地段屬堆肥區,強調僅有動物糞便,並非人糞。又稱知道村民用大棠生態園道路運送,而堆肥區地段由漁護署管轄且遠離民居,並不會對民居造成影響。
地政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時指,上述的政府土地告示牌,是去年處理一宗非法傾倒建築廢料個案後豎立,除上述個案外,過去3年沒有接獲有關附近地點的其他相關投訴;目前正與相關部門跟進,會因應現場環境,盡快豎立警告牌,以防政府土地被非法傾倒。
署方再指,在接獲查詢後已隨即派員到上址調查,但未有截獲任何非法傾倒排泄物人士。署方會繼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定必向相關人士採取檢控行動。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16A條規定,違法者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