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屋寬敞戶數字於過去5年有增無減。房屋委員會指出,公屋寬敞戶由2017年約6.3萬戶增加至今年約7.9萬戶,增幅約25%。現行機制下房委會首先會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居於室內樓面面積超逾既定界限的單位而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寬敞戶。過去5年,房委會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運輸及房屋局昨回覆議員謝偉銓質詢,提到當公屋住戶家庭成員遷出或離世後,餘下成員享有居住面積或會超逾既定標準;根據現行租約規定,該些寬敞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房委會過去出現不少「優先處理寬敞戶」拒絕調遷的情況,其理由包括要求編配較大面積單位及指明特定屋邨、熟悉現在居住環境而不願遷出及所編配屋邨交通不便等。房委會強調會向欠缺充分理由而拒絕所有編配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由於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將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優次處理安排,並於2023年就寬敞戶政策進行檢討。
此外,房委會於2019年12月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即70歲或以上全長者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終身全免租金。其後於去年12月將計劃恒常化及擴大涵蓋範圍。截至今年4月底,房委會共批出約340宗申請,但僅72戶已接受編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