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毀9支五星旗區旗 醉酒男判社服令

【本報訊】物業管理從業員喝酒後扯爛8支懸掛在元朗街頭的五星旗,將它們棄於路上及河道,又拆毀一支區旗放入褲袋。他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侮辱區旗罪,裁判官水佳麗昨天在屯門法院判刑時指出,不理解被告為何酒後會「不經大腦」無故生事,惟本案足以告誡被告注意其酗酒問題,考慮本案性質及被告的背景,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8歲被告黃卓傑被控於2020年10月3日,在元朗安寧路,公開及故意以損毀的方式侮辱8支國旗及一支區旗。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一時許,有警員在案發現場一帶巡邏,期間發現被告扯脫懸掛在路邊的五星旗,並把五星旗掉到附近的河道,遂暗中監視並要求增援。期間警員又見到被告再接連扯掉7支五星旗,被告其後把旗幟棄置在地上,並再拆毀一支區旗,把它放入褲袋。警方當場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是因政見問題及醉酒影響犯案,他原本想找垃圾桶扔掉區旗。

辯方求情指,被告重犯機會低,冀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好讓被告在無償工作中反省自身。

官勸喻行事要先考慮家人

裁判官判刑則指,被告有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自父親離世後,與兄弟一同供養母親,故勸喻被告珍惜擁有的一切,日後行事要優先考慮家人,因一旦犯事,便難以想像其法律後果。案件編號:TMCC 5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