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草案三讀通過 增至90議席 直選剩20人

本港政制即將迎來重大改動!立法會昨在40票贊成、兩票反對下,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將於5月31日刊憲生效。新制度對選舉委員會改動最大,不但人數由1,200人大增至1,500人,所有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日後均須取得選委提名。立法會亦由70席增至90席,其中直選議席大減至僅20席,同時剔除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界別議席,改為加入40個由選委會直接選出的議席。

所有參選人須獲選委提名

選委會的職能由過去只負責提名及選舉行政長官,擴展至提名所有立法會議員及選出近半議員。其組成亦由目前1,200人增至1,500人,同時改劃「五大界別」,各自平分300席。屆時將剔除原本逾100席的區議會互選代表,由分區委員會等代表取代;又會加入110席全國性團體香港代表、60席基層社團、60席同鄉社團及27席內地港人團體代表等。同時修改多個界別分組的產生辦法,由團體票產生的席位進一步增加。

立法會則由70席增至90席,並增設「選委會」部分,議席按「432」比例分配,多達40席由選委會直接選出;功能界別減至30席;而地區直選更由35席,大幅減至僅20席。全港亦由目前5個地方選區,拆細成10區;同時取消「比例代表制」,改用「雙議席單票制」,意味小政黨或素人難以再循直選進入議會。而原有5個「超級區議會」議席被剔除,意味「一人兩票」安排已成絕響。

多個傳統功能界別亦有變動,區議會(第一)界別被取消;醫學界及衞生服務界合併成醫療衞生界;科技創新界取代資訊科技界;同時新增商界(第三),以及人大、政協及全國性團體界。設有個人票的界別由18個大減至9個,多個界別由混合票改為團體票。團體或企業要登記成界別選民前,必須先獲得相應資格並持續運作至少3年。

立會換屆選舉12‧19舉行

雖然立法會保留分組點票安排,但改為須在「選委會」40席及「地方直選及功能界別」共50席兩部分均獲通過。而日後要參選立法會,所有人均必須先在選委會「五大界別」各取得2至4個選委提名。此外,未來三場選舉日期亦改動,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提前今年9月19日舉行,緊接12月19日會進行立法會換屆選舉,而特首選舉日期則訂於明年3月27日。

對於條例草案獲通過,香港潮屬社團總會監事會主席林建岳表示,新選舉制度的確立為香港創造一個長期穩定的發展環境,有利於香港社會盡快重回正軌,走出政治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