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非法集結 科大女生囚10周

【本報訊】香港科技大學女生前年萬聖節晚上戴上口罩,遊行至中環蘭桂坊,她於兩星期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但提出有醫學理由需要戴口罩,違反《禁蒙面法》的控罪不成立。裁判官王證瑜昨天在東區法院判刑時,考慮到被告的年齡及學業,認為更生輔導對她的作用不大,判她監禁10星期。

辯方:冀開學前完成服刑

20歲被告余樂謠被控於2019年11月1日,在中環雲咸街與擺花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稱,當日被告因節日氛圍才深夜留在街頭,她只是一時疏忽,而她過往一直品學兼優,更生輔導對其作用不大,加上她想開學日前完成服刑,繼續學業,故冀法庭不考慮刑期較長的拘禁式院舍,而直接判處監禁。

裁判官判刑時提及被告獲多名親友寫求情信,其中一名親友在信中感謝被告,指自己患抑鬱症時,被告一直給予支持。裁判官續指,雖然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但她快將21歲,而且未完成學業,更生中心對她的作用不大,案件適合判處監禁,考慮到她熱心助人,可酌情減刑,判她監禁10星期。案件編號:ESCC 22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