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 被控刑毀無出庭 遭發拘捕令 卓耀國自首 稱眼部不適

【本報訊】26歲前港腳卓耀國涉嫌今年1月向將軍澳康盛花園一個單位淋紅油,被控刑事毀壞罪,案件本於前日(21日)首次提堂,惟卓沒有到庭應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卓同日下午到法院自首。案件昨再提訊,辯方律師指卓日前因眼部不適而缺席聆訊。裁判官屈麗雯不接受解釋,指卓應通知律師,而非無故缺席聆訊。裁判官充公卓的500元保釋金,但批准卓以1,000元保釋至7月2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辯方昨指,被告卓耀國早前眼部發炎,醫生處方了一個月分量的藥物,被告亦一直有使用藥物,惟被告日前眼部再次不適;辯方另申請案件押後,被告昨毋須答辯。

充公原$500保釋金 准保至7‧2再訊

屈官不接受辯方解釋,充公卓原本的500元保釋金,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期間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但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可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返回案發地點。

控罪指,卓耀國於今年1月16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康盛花園一個單位,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單位的外牆;卓另涉嫌向3個南區單位,以及將軍澳健明邨兩個單位淋紅油,早前被控合共5項刑事毀壞罪並獲保釋,將於6月3日和11日再提訊。案件編號:KTCC 8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