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涉違社團條例 煽動違法 團體警總外請願 促取締民陣

【本報訊】警方早前指民間人權陣線涉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提交補充資料,惟民陣未有交代。有團體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外請願,斥民陣是非法社團,更煽動港人參與違法活動,促警方取締民陣以及拘捕召集人陳皓桓。

斥圖顛覆國家政權

團體「公義力量」指民陣長期沒有進行任何註冊,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發言人傅振中怒斥民陣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期間,不斷向學生鼓吹「違法達義」的歪理、煽動港人參與叛亂、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傅又指當警方開始調查民陣,多個組織急於「跳船」及與之劃清界線,說明「攬炒派」內部對民陣的非法性質「心知肚明」。

及後,團體高叫「多年不註冊、民陣已犯法;促請國安處、快取締民陣」等口號,促警方以《社團條例》第5F條,即涉嫌管理非法組織拘捕陳皓桓及其他幹事,若證實民陣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可用《公安條例》第8條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