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擴至合約工 議員:拒效忠可另謀高就

繼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後,公務員事務局再要求在去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據了解,即使職位屬有時限或季節性質,相關人士亦必須宣誓,預計有逾萬人受影響。有公務員團體表示,不排除有部分即將完約者拒簽聲明,又憂慮新規定會影響政府日後招聘短期合約工。有議員反駁指私人公司亦會要求員工忠誠,強調「唔做罷就」,又不擔心會影響招聘情況。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數字,截至去年6月底,各政府部門共聘用11,027名全職和6,819名兼職合約僱員,其中以香港郵政、教育局和選舉事務處佔最多,分別聘請了1,590名、1,292名及1,125名合約僱員;而香港電台(港台)亦聘用了162名全職合約僱員,佔港台僱員總數約20%。

最短合約3個月 應徵者或卻步

全職合約僱員職位中,約半數屬有時限或季節性的臨時職位,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聘用的季節性救生員等。而截至去年6月底,政府亦聘用約4,600名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同時亦有透過其他類型合約聘請的非公務員人員。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接受訪問時表示,不少人對簽署聲明有戒心,憂慮發表言論時觸及紅線,會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故不排除有部分即將完約者將拒簽聲明。他又指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職位最短僅3個月,估計部分有意應徵者會因而卻步,影響相關職位的招聘情況,強調無必要要求合約員工簽署聲明。

曾任職政府政務職系的議員葉劉淑儀表示,許多私人機構亦會就聘任員工訂立入職要求,包括要求對公司忠誠,不認為新增簽署聲明要求有問題。對於部分人或拒絕宣誓,她直言「唔鍾意咪唔好做囉」,強調人各有志,若不能夠對政府忠誠,大可另謀高就。被問到會否影響日後招聘相關職位時,葉劉認為總會有人有興趣,「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強調不用擔心出現有關情況。

需釐清公職人員定義 免起爭拗

對於當局表示,新公布的簽署聲明安排並不會涵蓋服務提供者的僱員、其他政府資助機構或法定機構的僱員,指他們並非政府僱員。葉劉表示,不清楚政府內部就公職人員定義的法律意見為何,關注若全部薪酬均由公帑所支付者,例如官、津學校的教師,會否被視為公職人員及是否須要宣誓。

公務員事務局前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告,要求受影響的政府僱員在收到部門發出信函後3星期內,簽妥並交回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拒簽者可被終止聘用;而新入職者則須於接受聘任時簽署聲明。當局強調,根據港區國安法第6條,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