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議事堂內,曾有議員嘅衣着或舉止欠缺莊重,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正研究限制議員衣着及會議期間展示標語牌。議規會主席謝偉俊尋日喺會議後表示,擬分別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要求議員出席立法會會議時需要穿着商務服飾,同埋限制議員只可喺發言時展示標語牌,議規會將諮詢全體議員意見。
雖然《議事規則》第42(a)列明,「議員進出立法會會場,在衣飾及舉止上須保持莊重」,但未有清楚列明標準。為求有準則可依,謝偉俊話將設「負面清單」,列明有何衣着為不恰當,如運動裝、波鞋、牛仔褲等,不過就並無針對性別作特別要求。謝指有關限制只適用於周三及四嘅立法會會議,其他法案及事務委員會就唔適用。如有議員不遵守規則,立法會主席會作出適當勸喻,如不服從將會構成行為不檢,惟現時暫未決定有何後果。
因應過去泛民主派議員經常喺會議期間長期展示示威標語牌,謝偉俊話為咗改善立法會喺公眾嘅形象,委員對修訂方向已有共識,包括議員只能夠喺發言期間於座位上展示標語,而標語就唔可以損害大會尊嚴,或阻礙議員及主席嘅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