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一紙公文 可除假髮

香港司法領域「司法獨大」,為某些政治勢力和人物提供「保護傘」的問題,長期存在。反修例暴亂以來尤其嚴重,市民投訴多多。社會上和法律界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十分強烈,認為司法改革應該設立量刑委員會和除去法官佩戴的、象徵英國殖民地的假髮傳統最為迫切,也即司法改革可從這兩件事上入手。

然而,這樣的呼聲和要求,阻力甚大,拖之良久。香港司法機構日前以弄出了一個「處理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改進措施」來「擺弄」社會,逃避司法改革,該方案擬引入兩層架構處理投訴問題。第一層先評估投訴的性質,若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方可跟進。第二層為諮詢委員會,就第一層投訴作出監察和提供意見,這個委員會由法官和社會人士組成,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

整個方案的設計和運作都是由司法機構自家完成,是自己人查自己人,難脫「官官相護」的嫌疑。這個方案,人們除了看到「整色整水」、「煞有介事」、「製造麻煩」,看不到對司法改革有甚麼意義,看不到對改革「司法獨大」和「去殖民化」有甚麼意義。

由此可知,香港的司法改革,不能指望香港司法機構「自我完成」。香港的司法改革必須來自國家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推動,提出必要的指導及要求。要分輕重緩急,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穩紮穩打,有路線圖和時間表的展開。

在這個過程中,一定會遇到阻力,遇到干擾,遇到各種形式的軟磨硬抗,遇到英、美、國際反華勢力的胡說八道。這些都很正常,關鍵是要盡快邁出第一步(那個處理投訴的方案,當然不算第一步),打響第一炮。這第一炮就是盡快除去英國殖民地象徵的「法官假髮」,這第一炮是在為司法改革吹響進軍號,其對香港的司法改革向甚麼方向進發極具政治意義,對香港「二次回歸」、清除殖民遺風甚具影響。

其實,除去假髮有何難哉?只要一紙公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