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經濟轉差,不少港人失業,有騙徒窺準時機訛稱有大量「搵快錢」工作,毋須學歷經驗就能勝任。警方今年首兩個月共錄得85宗求職騙案,較前年同期的17宗激增4倍。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淇表示,案件主要涉及「保證金或行政費」的求職騙案,由去年首兩個月的11宗,急升5倍至今年同期66宗,涉及款項高達395萬元,較去年只有6萬元,增加60多倍;警方今年初共偵破38宗相關案件,共拘捕7人涉及「串謀詐騙」等罪名。
警方指,以往有關「保證金或行政費」的求職騙案,大都會於街頭作招攬,引誘受害人上當,再要求他們繳付現金,參與課程或購買制服;甚至稱因工作需接觸公司機密文件,因此需繳保證金或行政費才能獲得有關職位。
商罪科總督察陳日淮指出,最近新興一類「刷單」求職騙案,騙徒先於社交平台發文招聘「刷單員」,工作內容為幫助公司增加購物網站銷售額,事後提出退款退貨,就能獲取5至10%的佣金和有關退款。騙徒會要求受害人下載應用程式,繼而將保證金存至指定戶口,有關程式就會顯示金額。
騙徒會指示受害人大量購物和退貨,最初會給予受害人「甜頭」以提取佣金,誘使受害人繼續「刷單」;直到完成多宗大額交易時,騙徒就會拖延發放佣金,其後資金全數被騙走,程式更會被刪除。
陳續說,另有騙徒會要求受害人到內地網購網站購物,並將有關購買款項轉匯至騙徒的銀行戶口,就能完成「刷單」;然而,最終騙徒逃之夭夭。警方發現這類工作的面試,不論填寫入職申請表或進行入息審查,均是在WhatsApp等通訊程式完成,僅數分鐘後就「獲聘」。
商罪科高級督察張文瀚表示,騙徒亦會在社交平台招聘「匯款員」,以接收內地匯款。受害人入職前須提交身份證和銀行戶口等個人資料,聲稱用作背景審查,其實是騙徒利用有關資料作私人借貸;繼而聲稱該筆項為公司款項而存入受害人戶口,再匯至另一個戶口,最後受害人無故負債。
警方表示今年首兩個月就有86名受害人,當中有21%為學生,19%為無業;若以年齡分布,以21至40歲組別佔69%,共有60人,其中損失金額最大一宗案件,涉及一名21歲女子,她去年12月應徵「刷單員」,為騙徒轉帳11次,為賺取5%佣金,即約3.6萬元,更曾自行借貸和透支信用卡,以達成更多「刷單」佣金。大約一個月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最後損失73萬元。
警方呼籲,市民不應入職前就預繳任何費用、保證金或行政費;當求職者接觸有關公司時,可自行查冊了解公司背景和業務性質;切勿輕送報酬優厚的工作,亦不應將個人資料給予對方。為宣揚有關防騙訊息,警方今日起進行一連串「防騙月」宣傳行動,而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蕭澤頤更拍攝一輯短片,宣傳防騙訊息。記者 林嘉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