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酒師雜物燒港鐵站囚39月

【本報訊】調酒師前年11月於旺角參與暴動,被拍到在港鐵站出口扔發泡膠盒等物件到火堆,港鐵站出口的天花及拉閘等最終被燒毀。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昨日被判囚39個月。法官指案情嚴重,須判以阻嚇刑罰,並頒令被告須賠償10,400元予港鐵。

須賠償10400元

現年20歲的被告沈俊傑,承認於2019年11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參與暴動。法官祁士偉判刑指案件涉及用火破壞財產,性質嚴重,而且事件在2019年社會事件局勢升溫的情況下發生,認為判處入教導所等均不適合,但考慮到被告願意作出賠償,遂減刑3個月,將刑期由原本的42個月減至39個月。

案情指案發前一晚,有數百名示威者集結在案發地點一帶及設立路障。案發日約凌晨兩時,有蒙面示威者在路上燃起火堆,被告當時戴着口罩,向火堆投入垃圾以助燃。其後有人在旺角站一出口燃起火堆,被告又把發泡膠盒及木板投入火堆中,最終導致該出口的天花等損毀。事後港鐵公司須耗費10,400元維修。被告事後被捕,於警誡下表示因貪玩犯案,並指受人指示協助燃燒港鐵站出口。案件編號:DCCC 37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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