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澳台抵港者 劃一安排兩次檢測

【本報訊】政府昨日宣布,今日起劃一安排中國各地區人士入境香港的檢測安排,即無論從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的人士,經陸路或機場入境,均須在抵港時或抵港第二天,以及第12天接受共兩次檢測。換言之,登記豁免檢疫的「回港易」港人,亦須於抵港後進行兩次病毒檢測。

目前從中國各地區抵港的人士入境後有不同檢測安排,在國際機場入境者,須於抵埗後接受「檢測待行」安排,即需於機場等候病毒檢測結果,並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抵港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再作檢測。但從陸路口岸抵港,按「回港易」計劃回港的香港居民,只持有無染疫證明;而曾經逗留內地某些地區的人士,又會額外獲派樣本收集瓶。

包括回港易人士

港府表示,為免混淆,將會劃一各口岸抵港人士的檢測安排,今日起從中國各地區(內地、澳門及台灣)經陸路口岸抵港者,不論是否有登記「回港易」計劃,均須在到達香港的第2天及第12天進行檢測。自中國地區經機場抵港者,檢測安排維持不變,即繼續要在抵港當日及第12天進行檢測。

港口衞生人員會向入境者派發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須按指引使用該收集瓶收集深喉唾液樣本。如有需要,可委託親友在121間郵政局、醫院管理局47間普通科門診診所或20個港鐵站設置的自動派發機索取檢測樣本收集瓶。不需檢疫人士(即經「回港易」計劃抵港或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亦可選擇於抵港第2天及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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