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住屋嚴重短缺,逾廿萬基層惟有屈居環境惡劣的劏房,生活苦不堪言。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報告昨出爐,揭示全港現時估計多達逾10萬間劏房。報告建議規管劏房租金加幅以15%「封頂」,同時設立「2年+2年租期」的優先續租權。不過,報告無提到規管每份租約起租時的租金(俗稱「起始租金」),以及推行租管時間表,料大批劏房業主可能趁立法前空窗期大幅加租及逐離租客,隨時引發劏房加租潮及迫遷情況。多個團體及議員炮轟報告欠缺「起始租金」,封頂加幅亦訂得太高,大失所望。
政府去年4月委任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跟進劏房規管。該小組昨日向政府提交研究報告,界定只規管出租作居住用途的劏房,小組認為政府應立法對劏房實施適當租務管制,保障基層劏房租客權益。
小組建議政府制訂載有強制性條款的「標準租約」(見表),並強制劏房業主與租客必須簽署。小組建議的租期固定為兩年,租客應有權續租一次,從而得享為期4年的租住權保障。小組同時建議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不得超逾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布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數(所有類別)於相關期間的百分率改變或15%,並以較低者為準。若差餉物業估價署租金指數的相關改變為負數,則續租時業主須相應減租。
但小組承認,租管可能對劏房租戶有不利後果,例如劏房業主可能趁租管尚未實施,就即時加租和把租客逐離;而實施租管時,業主可能會想方法抵銷租管的衝擊,例如一開始便收取較高租金、向租客索取更大筆按金、濫收款項等,並且業主可能會揀選租客,收入不穩定人士難以租樓,無家可歸。
小組主席梁永祥表示,稍後律政司會擬定租管的立法草案,再交立法會討論,相信政府會盡快通過立法。他稱,明白外界擔心租管立法前有空窗期,在欠缺「起始租金」的情況下業主會趁機大幅加租,令整體租管成效不彰。但他強調,若要推行「起始租金」則需時討論,空窗期恐怕更長。
梁提醒,接下來劏房戶若被業主要求簽訂與小組建議內容相反的租約或協議,應小心考慮。若有業主截水、截電或趕走租客,可能有法律後果。他認為,小組的建議對守法及老實的業主或二房東無影響,而業主將單位分間做劏房投入不少成本,料再拆走劏房成本或更高。
議員麥美娟批評,報告建議租金加幅上限為15%,即等於「叫業主將租金加到15%」,認為將對劏房基層居民造成沉重負擔,她建議劏房租金加幅上限應與公屋看齊,以10%封頂。公屋聯會指,對小組沒有設立「起始租金」感到失望,認為即使目前缺乏劏房租賃市場的全面資料,仍應保留「起始租金」應作長遠的選項,而非全盤否定,認為政府有必要填補政策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