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案 11泛民保釋覆核 黃碧雲准保 伍健偉還押

【本報訊】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但律政司隨後要求高院覆核批准當中11人保釋的決定,期間該11人須繼續還押等候覆核結果。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昨天先處理其中兩宗覆核,她批准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保釋,但改判元朗區議員伍健偉要繼續還押。伍得悉保釋被拒後向法庭內的支持者大叫:「各位撐住呀!10年後再見。」

守宵禁令 每周4次報到

黃碧雲獲准以現金及由其丈夫提供的人事擔保各10萬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離境,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已過期的BNO。她要守宵禁令,每周要4次到警署報到。另外,她要遵守多項其他保釋特別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等。

黃碧雲辦妥相關手續後,於昨午手持「包頭」(在囚人士的私人財物)離開高院羈留室。她表示,昨天到法庭的心情忐忑,對獲得保釋感到高興,最希望盡快回家休息,與家人團聚。她透露在還押的11天期間,其中10天還押於大欖女懲教所,在囚心情平和。她表示,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開始提訊的數天,接近通宵進行聆訊,過程缺乏休息,她非常辛苦,她掛念其他未能保釋的被捕人士,希望他們亦能盡快重獲自由。

就律政司提出的保釋覆核,高院將於明天處理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及柯耀林等5名被告的保釋覆核,並於下周一處理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保釋覆核。除了律政司要求高院覆核11名被告獲准保釋的決定外,另有24名被拒保釋的被告早前要求裁判官覆核不准他們保釋的決定。司法機構審訊案件表顯示,蘇惠德今早會在西九龍法院處理區諾軒、黃之鋒、梁國雄等21名被告的保釋覆核,但名單中未見另外3名被告,他們包括譚得志、陳志全和徐子見。案件編號:WKCC 8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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