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2016年旺角暴亂案中,暴動罪成及被判囚7年的社運人士盧建民,在塘福懲教所服刑期間,因為「煙仔數」問題,被一名越南裔囚友襲擊受傷,他事後要縫針。涉事的囚犯昨天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入獄4星期。
32歲越南裔男被告NGUYEN The Tung,被控於2020年11月11日,在塘福懲教所9號倉庫內襲擊盧建民,並對盧的身體造成傷害。案情指,被告與盧在獄中認識,案發當日兩人在監獄內的倉庫工作,被告邀請盧去廁所「傾兩句」,被盧拒絕,被告便揮拳打向盧的右上唇,盧事後需縫兩針。據了解,被告因非法入境而入獄,原定於3月4日刑滿出獄,因本案而被加監4星期。案件編號:WKCC 68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