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口罩已成為港人日常必需品,坊間有不少出售口罩的零售商舖,本港目前沒有專門監管口罩品質的條例,主要靠海關以《消費品安全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針對口罩安全、商品說明及商標情況執法,海關指由去年1月至今,針對上述兩條例共拘捕88人,檢獲懷疑違規貨品包括約656萬個外科口罩。
海關去年1月27日起開展代號「守護者」的全港性大規模特別行動,全面巡查試購及檢視於全港各區出售的外科口罩,至今出動超過6,400人次,巡查零售點接近40,000間次,並就13宗懷疑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及25宗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進行調查。
目前《消費品安全條例》針對進口、製造或供應的消費品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商品說明條例》則就貨品作出的聲稱,包括產地、製造、生產、加工或修復貨品的地點、日期,數量、大小或規格,以及對用途的適用性、強度、性能、效能、性狀或準確度等商品說明,必須正確無誤。
香港口罩及防疫設備協會主席陳國曦表示,市面上仍見到大量不受規管的內地口罩出售,部分口罩的包裝資料欠奉,連產地亦無標示,單靠目前的法例難以全面確保市面出售的口罩是合乎標準。陳國曦建議專門針對口罩品質設立認證制度,讓市民更加容易識別所選購的口罩是否符合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