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Wargame小子」郭葦諾遭其他「戰友」設局在五桂山殺害和棄屍,案中唯一被裁定謀殺罪成及判囚終身的被告周正賢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上月開庭審理他的上訴後,已即日駁回他的上訴。上訴庭昨天頒下判詞解釋原因,指原審指引陪審團時沒有犯錯。
案情指,死者郭葦諾因買賣裝備問題與「戰友」生嫌隙,2017年5月29日被發現遭麻包袋笠頭伏屍在五桂山的山邊,頭部有多處被襲骨折、頸項及身體多處有刀傷。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周正賢、嚴汝衡和黃朗祺等人,並發現他們曾在一WhatsApp群組內談及「教訓」死者的計劃。
原本在海事處任職小輪助理的周正賢,與嚴汝衡和黃朗祺,都被控於2017年5月28日在香港連同黃朗祺謀殺郭葦諾。周其後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被判終身監禁;嚴雖獲判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判監7年半;黃則謀殺和誤殺罪均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周在上訴時指,原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分析涉案WhatsApp群組的訊息時,錯誤地把舉證責任推給周,要陪審團以此推論周是否有預謀犯案。
不過上訴庭在看過相關指引後,認為原審法官只是用該些訊息去比對控辯雙方對訊息內容的理解,要陪審團考慮周是否如控方所指是早有預謀殺害死者,但不是把舉證責任推向周。
另外,周亦投訴在原審時沒有人提到他在自辯曾說在山上被死者襲擊,以致陪審團沒有考慮他是出於自衞或是被挑釁下而誤殺死者。不過上訴庭指,原審時周的代表律師亦已確認,不打算以受死者挑釁而誤殺作為周的辯護理由,這是律師的專業判斷,沒有對周不公平。案件編號:CACC 35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