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欠薪案 24傳票罪成罰11萬

【本報訊】《成報》違規拖欠多名員工的工資及各項薪酬,被票控共25罪,卻多次不出庭應訊。案件昨天在觀塘法院再訊,控方以被告一直缺席聆訊為由,申請單方面聆訊,獲法庭批准。

多次缺席聆訊

7名《成報》前職員出庭作供,當中有公司經理及服務至退休員工,他們均供稱遭《成報》拖糧欠薪,即使在勞資審裁處申索成功,仍無收足逾90萬元的賠償。除了一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外,法庭裁定其餘24項傳票罪全部成立,下令被告在40天內繳付11萬元罰款。

被告是成報報刊管理有限公司,涉及控罪有「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長期服務金及工資」、「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沒有付給年假薪酬」、「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及代通知金」,以上控罪皆罪成。餘下一項「沒有為僱員購買保險」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

其中6名證人作供稱,他們在離職後向勞工處尋求協助,並入稟勞資審裁處以追討欠薪、年假及長期服務金等多項薪酬,最終獲判勝訴和賠償,涉款共逾90萬元。惟被告至今仍未清繳所有款項,法庭裁定有關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TS 5937-5955, 9790-979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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