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出差搭的士 5年花433萬公帑

【本報訊】政府部門人員在需要時可乘搭的士,外出執行公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透露過去5年,包括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等12個部門,共乘搭的士7,046次,費用共約433萬元公帑。

屋宇署規劃署食環署最多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回應議員書面質詢,據最新資料顯示,在2016至2020年間,乘搭最多的士外出執勤的頭三甲分別為屋宇署、規劃署及食環署;而乘搭次數分別為4,366、985及861次。其餘部門包括民政事務總署、運輸署、勞工處、環境保護署、發展局、選舉事務處、地政總署、社會福利署及政府飛行服務隊。

財庫局指出,政府自2003年推出「公務使用時租的士計劃」,讓政府人員在合乎運作需要和成本效益情況下,可使用時租的士外出執行公務。自計劃推行以來,政府物流服務署不時向各政府部門介紹計劃安排,並檢討計劃的運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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