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退休漢涉姦智障妞 事主認主動提性交

六旬退休漢被指在家中強姦比他年輕逾30歲的智障女子案,昨天在高院續審。女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她初時否認主動提出要與被告性交,但經辯方多番追問下,她承認曾這樣說過,但強調她「只係講吓」,並非真的想與被告做愛。她又承認與被告性交期間曾對他說:「我男友下面勁過你」,只是後來她覺得不適及痛才會說「唔好」。

67歲被告楊來,被控於2018年1月15日在華貴邨家中強姦現年33歲事主X。他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指他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非法性交。

X昨天供稱,她是透過一名同學介紹,分別認識被告的女兒及盧姓男友。她更表示很想有自己的孩子,曾說過盧是她「老公」,想為盧生育。在辯方多次追問下,她承認曾對被告女兒說要與被告「生BB」。X承認與盧有性關係,而案發當日,她與被告飲茶之後,亦去了找盧做愛。

指遭被告強行脫褲

辯方指稱,案發當日X見到被告時便提出要做愛。X在辯方多番追問下承認確有其事,但強調是被告強行脫她的褲子。X承認與跟被告性交期間,曾對被告說她男友的下體比被告「勁」,又說過:「你下面菇菇(陰莖)沉落來,無用嘅。」被告當時反駁說:「唔係,有用o架喎。」她後來因感覺下體很痛及不適,才向被告說「唔好」。

控方前天在開案陳詞時表示,X為智障人士,她沒有自理能力,需要母親照顧起居,亦很容易被食物引誘。X跟被告的女兒是朋友,更曾數次到訪被告家中。案發當日,X應被告女兒邀請去請被告飲茶,但她到被告的家中時不見被告的女兒,被告沒有戴上避孕套便與她性交,之後帶她到酒樓與妻子和女兒飲茶。控方又指,被告明知X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更向警方表示因好奇而與她性交。案件編號:HCCC 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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